各市级重点学科:
根据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“十四五”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〔2026〕-202号)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学校市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“十四五”期间立项建设的市级重点学科(不含市级一流学科),即除数学外的其余17个市级重点学科,包括:
(一)学术学位类型:应用经济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、教育学、中国语言文学、外国语言文学、考古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地理学、生物学、系统科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美术学、音乐与舞蹈学;
(二)专业学位类型:农业、旅游管理;
(三)交叉学科类型:科学教育学。
二、验收方式
(一)学校评审
1.评审方式。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我校市级重点学科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。每个重点学科须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,重点介绍终期绩效建设目标的完成度、建设成效和亮点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、改进措施。
2.评审结论。评审结论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。
(二)重庆市教委随机抽查
市教委将根据各市属高校提交的自评工作安排,在市级重点学科专家评审环节,随机抽取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检查。
三、材料准备
(一)材料撰写
1.学术学位市级重点学科及科学教育学
各学科须编制《重庆市“十四五”重点学科建设终期总结报告》(附件1),填写《重庆市“十四五”重点学科建设终期绩效考核表(学术学位)》(附件2),并自行拟定绩效考核表的支撑材料清单,并准备好相应的佐证材料。
2.专业学位市级重点学科
各学科须编制《重庆市“十四五”重点学科建设终期总结报告》(附件3),填写《重庆市“十四五”重点学科建设终期绩效考核表(专业学位)》(附件4),并自行拟定绩效考核表的支撑材料清单,并准备好相应的佐证材料。
(二)材料报送
请各学院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学科终期总结报告、绩效考核表、支撑材料清单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交校学科建设办公室,纸质件须加盖所属学院公章。各附件的电子文档需分成独立文件发送,且文档以“学科代码+学科全称+原附件名”命名。
附件:
1.重庆市“十三五”重点学科建设终期总结报告(提纲)
2.重庆市高等学校“十四五”市级重点学科终期绩效考核表(学术学位)
3.重庆市高等学校“十四五”市级重点学科终期绩效考核表(专业学位)
联系人:梁毅 电话:65918360
地 址:办公楼410室 邮箱:949386283@qq.com
重庆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管理办公室
2026年4月24日